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四種身份的耦合機制
——基于津魯冀三地的實地考察
張樺淇 郭可 董駿瑤 張鈺聆 臧秋云 侯新蕾 林凱凱 任怡彤 廖容平
指導教師:李寶偉 張云
【摘 要】“鄉村振興,人才為要”,青年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中堅力量。本文從宏觀和微觀角度全面分析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重大意義、現狀困境,并以天津市武清區李大人莊村的成功經驗為基礎,系統總結出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四種身份的耦合機制,探索出一條在鄉村發展不充分條件下的,體現中國“推拉原則”特點的, 以“青年創業者”為核心和發展始點的,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青年參與鄉村建設的實踐路徑。
【關鍵詞】青年 鄉村全面振興 耦合機制 推拉理論
國勢之強由于人”,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鄉村振興促進法》第二十四條也規定“培養本土人才,引導城市人才下鄉,推動專業人才服務鄉村,促進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可見,“人”的要素被置于鄉村振興的重要地位[1]。而“青年是整個社會力量中最積極、最有生氣的力量”[2],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而“黨和人民事業要不斷發展,就要把各方面人才更好使用起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習近平總書記在給中國農業大學科技小院學生回信中也強調:“黨的二十大對建設農業強國作出部署……希望同學們在鄉村振興的大舞臺上建功立業,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青春力量。”可見,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既是當代青年的時代責任,也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然而,當前的農村缺少吸引青年回流的制度和政策動力[3],更缺少吸引青年參與的產業基礎[4],這導致大量青年從鄉村流向城市,使鄉村全面振興進程放緩。而鄉村相對于城市發展的落后,又進一步加劇了青年人的出走。青年參與鄉村建設陷入“莫比烏斯循環”。馬克思和恩格斯將城市化過程中的城鄉關系問題視為一個社會政治制度問題[5],因此,亟需從制度層面,構建一套完整的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實踐路徑。
于是,筆者團隊于2024年7月間先后深入天津市武清區、山東省淄博市、河北省廊坊市部分村鎮,采用文獻研究法、參與式觀察、深度訪談和問卷調查等方法,從宏觀和微觀角度全面分析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重大意義、現狀困境,并以天津市武清區李大人莊村的成功經驗為基礎,系統總結出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四種身份的耦合機制,探索出一套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實踐路徑。
一、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重大意義
(一)破解“農村空心化”問題的必然舉措 改革開放后,為了獲得更多收入,農村多數家庭采取“子代務工,父代務農”雙重家庭經營模式,大量農村青年進城務工,使得我國城鄉一體化進程長期處于單向變化過程之中,“農村空心化“問題日益加劇
[6]。楊春華等(2021)指出農村空心化概念是一個包含了“地理空心化”“人口空心化”“經濟空心化”三個維度的復雜概念
[7]。本文的討論側重于后二者。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全國農村常住人口 509787562 人,占 36.11%。農村人口減少 164361984 人,與 2010 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農村人口總體呈下降趨勢。盡管農村常住人口尚有5億多人,但留下的多是婦女、兒童和老人,甚至被人戲稱為“38、 61、99”留守部隊
[8],青年人才極度短缺,反映出農村的“人口空心化”。的確,人力資本是保證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9]。但一般而言,一般人口不是人力資本,只有將他們投入生產過程并結合其他生產要素創造價值,人口才能成為人力資本。留在農村的婦女、兒童和老人,他們的學歷普遍較低,對信息技術和新型農技接受度低,遠不能滿足農業農村現代化和經濟轉型的現實要求,存在大量鄉村人力閑置與掌握新型生產方式的人員缺失之間的矛盾,再加上鄉村外出青年等“鄉土培植出來的人已不復為鄉土所用”
[10],進而導致鄉村出現“經濟空心化”。
(二)緩解“青年就業難”困境的客觀需要 近年來,青年就業市場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就業難等問題日益突出。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2年中國青年失業率高達18.2%,,顯著超出總體失業率的5.5%。面對青年就業難的現狀,鄉村振興戰略為青年群體開辟了一條全新的就業道路。溫鐵軍(2024)指出,鄉村振興不僅是農村發展的戰略選擇,更是青年實現自我價值、緩解就業壓力的重要平臺。疫情沖擊后,大量企業倒閉,青年被動返回鄉村創業。盡管個體表現為失意的狀態,但隨著返鄉創業潮的興起,農村百業興旺,大量新業態迅速涌現。
青年參與鄉村振興帶來創業與就業的雙重驅動,客觀上緩解著就業困境。鄉村振興帶來了農業產業的轉型升級和新興業態的蓬勃發展,如生態農業、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這些領域為青年提供了廣闊的創業空間和豐富的就業機會。青年可以利用自身的知識、技能和創新能力,在這些領域中找到屬于自己的舞臺,實現從“城市追夢者”到“鄉村創業者”的身份轉變,實現“個人夢”與“國家夢”的有機統一。
“鄉村振興,人才為要”,“土地本身并不是使人貧困的主要因素,而人的能力和素質卻是決定貧富的關鍵”
[11]。外國學者舒爾茨(1961)也指出人力資本對農業經濟增長的重要意義,認為對農業勞動者的教育培訓是提高農業生產率和農業收入的重要手段
[12]。青年這一群體在鄉村全面振興進程中之所以備受重視,是因為相較于其他群體,他們在鄉村振興中發揮獨特優勢。具體說來,這些優勢可分為技能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與心理資本四種。
一是技能資本,即通過教育、培訓等多元形式投入而形成的知識、技術和能力的總和。當代青年大多接受過良好的教育,能夠運用現代化技術參與農業生產與鄉村建設,例如互聯網技術、經營管理技術、農業農技等,具有天然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的潛力。而掌握技能資本的青年下鄉,又將技術傳授給傳統農民,從而促進鄉村整體的技術水平躍升
[13],實現產業振興。此外,技能資本還可幫助提升鄉村治理效能。青年治理者視野開闊、理解政策準確,且掌握適應基層治理數字化轉型發展的信息技術,能夠與現任村干部隊伍形成業務能力上的優勢互補,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鄉村干部隊伍結構,實現組織振興。
二是社會資本,社會資本作為一種潛在的、隱形的資源,是個體借助社會網絡助力行動策略的工具。青年在自身發展過程中,不斷拓展著自己的社會網絡,積累著自己的社會信任。且青年具有與其他群體不同的社會經歷,從而積攢不同的經驗,形成不同的觀點與視角。這些隨著青年投身鄉村建設,都將反哺給鄉村,激活鄉村的各類要素。此外,青年運用互聯網、短視頻等形式,拓展著鄉村與外界的聯系,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傳統鄉村的“差序格局”,激發鄉村發展的活力。
三是文化資本,一方面,青年人才在城市習得現代都市文化,將其帶至鄉村,推動鄉村文明的現代化。另一方面,“李子柒”、“鄉村小喬”等青年也通過“短視頻+直播”的方式,以視覺化的方式展現鄉村文化,縮短鄉村與城市的距離,助力傳統鄉村文化的保護與傳承。“所謂鄉村建設,就是要從中國舊文化里轉變出一個新文化來”
[14],既將城市文化融入鄉村,又促進鄉村文化的傳承與重塑
[15],實現文化振興。
四是心理資本,即個體所具有的一般積極性心理要素。青年人才普遍具備積極的心理資本,在主動性與持久性方面占據優勢。此外,青年作為鄉村全面振興中最有理想、最有干勁最有活力的群體,有助于打破鄉村里消極、落后的觀念,推動鄉村積極正向發展。
二、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現狀困境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在當下經濟社會發展背景下,青年憑借其自身具有的優勢,引導科技、信息、資金、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向鄉村集聚,助力鄉村振興。從總量上看,我國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15-35歲青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27.18%,其中農村15-35歲青年人口占農村總人口21.40%,青年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
根據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可分為青年治理者、青年創業者、青年服務者、青年志愿者四類。就青年參與鄉村治理情況而言,青年參與農村治理意愿普遍不高、參與度弱。一項研究表明“80后”“90后”新生代農民工在總體上政治參與較少,有近一半(49.08%)沒有發生任何一項政治參與行為
[16]。就青年鄉村創業情況來看,羅敏(2019)基于對千余位青年的問卷調查,得出高學歷青年參與創業的人數較少,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僅占10%左右的結論
[17]。就青年服務鄉村情況來看,根據《2023年全國高素質農民發展報告》,一大批大中專畢業生、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等新生力量加入高素質農民隊伍,占比達49.25%,青年憑借其豐富的知識與技能,逐漸成為服務鄉村的中堅力量。就青年志愿服務情況來看,有學者通過對萬余份網絡問卷的分析,得出越來越多的志愿者特別是青年志愿者參與到農村的關愛與服務的情況
[18]。綜上可以發現:整體上,越來越多的各類青年開始投身于鄉村全面振興,但卻仍存在總量較少,學歷較低等問題。該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且制約不同身份青年參與到鄉村建設中來的原因也各有其特殊性。但總體而言,有以下兩點共性原因:
一是城鄉二元體制下鄉村城鎮化單向發展,城鄉差異的“馬太效應”凸顯。城鄉要素分布不均、城鄉經濟反差巨大,城鄉居民收入過分懸殊,影響著青年在城鄉流動中的選擇。根據地方分層體系,一個地方對人才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源于該地方在全國地方分層體系
[19]。而鄉村由于其行政權力較小、經濟機遇少、公共物品供給和消費市場規模普遍小于城市、聲望較低等,與城市存在著肉眼可見的差距,促使青年一旦在城市“扎根落腳”后,便很難投身鄉村建設。
二是鄉土文化的缺失和去農文化的影響。鄉土文化作為“鄉村向心力”的一種,牽引著青年投身鄉村建設,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但鄉土文化在時代變化中逐漸孱弱,再加上城市生活和外來文化的擠壓,在當代青年的生活中逐漸黯淡。胡小武(2019)提出,從20世紀90年代發展到現在,“農二代”已經成了“回不去鄉村”的新市民
[20],當代青年涉農技能的缺失,學農思想的弱化,導致他們基本割斷了與父輩所生所長鄉村的精神紐帶和文化臍帶,形成了獨立于父輩的“城市價值觀”。另一方面,在“去農文化”的影響下,“農”就代表著“土、小氣、沒出息”,甚至農村家長自身也深受“去農文化”的影響,希望他們的孩子未來走出農村,實現“鯉魚躍龍門”。鄉土文化的缺失和去農文化的影響,導致青年人難以對鄉土形成情感認同,制約青年回流鄉村。
以上兩點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歷史發展遺留的產物。我們固然可以,也應當對此在制度設計、政策規劃上有所作為。如改革戶籍制度,促進城鄉人口自由流動;做好文化保留,挖掘鄉村優秀文化
[21]。在本土實踐中,許多村莊也逐漸意識到問題,開始在“留住鄉愁”上有所作為。如筆者本次實地調研的山東省淄博市麻莊,村兩委通過編寫村志《麻莊記憶》,讓村莊故事在村民中口口相傳,鄉土文化滋潤著家家戶戶,特別是正在村中生活的孩子。但是,城鄉經濟的平衡,鄉土文化的補位,去農文化的消弭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些約束條件將長期存在,并阻礙著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進程。我們更需意識到,發展問題終歸只能依靠發展解決,因此想要破除這些阻礙青年參與鄉村振興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卻又要通過青年參與來實現。因此,當務之急是有無可能在這些約束條件下,仍然能夠探索出一條可落地、可操作、可推廣的青年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實踐路徑。